第七任新娘(作者:摘星揽月) 第237节
??“那你打算怎么办?” ??“祝福他。” ??“你……” ??谭雪云没想到江坤竟然会说出这样与她背驰而道的话,不禁生气的训斥:“你不觉得这样对他很不负责任吗?” ??江坤冷笑道:“比起八岁就抛弃他的你来说,独自把他抚养了二十几年的我,又什么不负责任的?” ??谭雪云自知理亏,局促的端起面前的咖啡喝一口:“不管怎样,我希望你可以阻止他。” ??“理由?我为什么要阻止他?” ??“他根本不爱那个女孩子,他喜欢的是另外一个女人。” ??“那是谁把他逼的要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?”江坤目光犀利的瞪向她:“不要以外我公务繁忙,就不知道你做过的那些事,你从来都是一个自私的母亲,如果儿子过的不幸福,那完全是你的责任。” ??第2卷 真正的感情不是相互需要,而是相互 第40章 不能没有你2 ??“我没有错,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让他幸福。” ??谭雪云失控的吼道。 ??呵,江坤嘲讽的笑笑:“真的是为了儿子幸福,还是为了你自己的那口怨气,你比谁都清楚,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儿子幸福,可是现在结果呢?是你亲手把他逼上了一条不幸福的道路。” ??“江坤!” ??谭雪云脸色苍白:“我们十几年没见,你就非要一见面就跟我吵吗?” ??“我没有跟你吵,我现在只是在说事实而已,谭雪云,其实你根本不该回来的,佑南幸福与否,在你当初选择离开的时候,就已经没有权利过问了。” ??江坤说完这句话,便起身决然的离去,谭雪云捏着咖啡杯的手不住的颤抖,可是却也没有,掉一滴泪出来。 ??要知道,狠心,非一朝一夕,会轻易掉泪的女人,是狠不下心抛夫弃子的。 ??尽管与江坤达不成共识,谭雪云也没有就此放弃,她趁着江坤不在家时,来到了阔别二十年的公寓。 ??从皮包里摸出一包钥匙,原本并没有报多少希望,可是没想到,那把已经锈迹斑斑的钥匙,却轻而易举的将公寓的门打开了。 ??她有一瞬时的错愕,很意外过去了这么多年,江坤竟然没有换过门锁,她想进这个家,依然还是可以进来。 ??家里的摆设几乎和二十年前没什么区别,她上了二楼,来到曾经她们的卧室,轻车熟路的找到了放户口簿的地方。 ??家具没有变,连放东西的地方也没有变,谭雪云捧着户口簿沉吟片刻,起身匆匆的走了。 ??没有了户口薄,她倒想看看,这两个人怎么结婚。 ??婚期迫在眉睫,她必须要拖延住时间,想到一个可以阻止儿子娶林爱的方法。 ??谭雪云自认为她的阻婚计划第一步已经成功了,孰不知,她其实还没有开始,就已经输了。 ??当江佑南领着林爱再次来到她的公寓,把两本红得刺眼的结婚证书摆在她面前时,她两眼一黑,昏了过去…… ??很久后醒来,她躺在卧室的床上,儿子坐在她的床边,她突然歇斯底里的吼道:“江佑南!!” ??江佑南站了起来,明知故问:“怎么了?” ??“你……你竟然……没有我的同意,就跟那个讨人厌的女人把证领了,你是想活活的气死我是不是?” ??江佑南摇摇头,十分无辜的说:“真是没想到,妈你会对我的事这么上心,既然这么关心我,当初,为什么要丢下我呢?其实,一直都很想问的。” ??谭雪云的眼泪出来了:“佑南,妈当时也是心情太过郁结,没办法留在这个城市,否则我一定会窒息而亡……” ??“哦,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丢下我不管,心情好的时候就回来对我的人生横加干涉,你以为我是什么?玩具吗?你必须要认清一个现实,我现在已经长大了,已经过了你想管就管,不想管就不管的年龄了。” ??江佑南说完便出了母亲的卧室,对门外站着的林爱说:“我们走吧。” ??“她没事了吗?” ??“没事了,已经可以对我大吼大叫,还能有什么事。” ??谭雪云追了出来,愤怒的说:“是假的,那结婚证书一定是假的,你的户口簿在我这里,你怎么领的结婚证?” ??江佑南没好气的笑笑,拍拍母亲的肩膀:“妈,我不是都跟你说了,我是你儿子,我对我的行事作风比谁都了解,你以为我会傻到等你把户口薄拿走的时候才想到去领证吗?这个证早就领了,只是今早听爸说你把户口薄拿走了以后,才送过来给你看看而已。” ??谭雪云揉揉额头,脑子一阵晕眩差点又昏过去,林爱伸手拉住她,却被她厌恶的甩开:“滚开!” ??“行了,我们还是走吧,免得留在这里刺激你昏了醒,醒了又昏。 ??江佑南拉着林爱的手出了母亲的公寓,关了门,还能听到母亲愤怒的咆哮声,林爱心有余悸,江佑南却是不以为然。 ??两人并肩往车子停的地方走,林爱双手插在口袋里,头颓废的耷拉着,江佑南随意瞄她一眼,戏谑地问:“捡到钱了没有?” ??啊,林爱立马打起精神,诧异的问:“捡什么钱?” ??“看你一直耷拉着脑袋,以为捡到不少钱了呢。” ??她尴尬的别过头,没好气的笑笑:“我只是在想一个问题。” ??“什么问题?” ??她停下步伐,犹豫了一下,诺诺的问:“你选择我做为你的结婚对象,不会是因为你母亲讨厌我的缘故吧?” ??“此话怎讲?” ??“你突然决定闪婚,不就是为了报复你妈,而娶一个她不认同的媳妇,不正好是对她最好的打击报复嘛。”